在國外的研究報導指出,最標準的防曬劑量應是在身體體表平均塗抹每平方公分2毫克防曬液,才能達到理想的防曬效果。 劑量不足會造成什麼後果?以SPF15為例,當我們確實塗抹每平方公分2毫克防曬液時,的確可以達到SPF10~15的防護效果;但如果我們只塗抹每平方公分1毫克的劑量時,卻只能達到SPF5~7的效果,也就是商品標示係數的1/2甚至1/3的防曬效果。 國外皮膚科醫學雜誌研究指出,因一般大眾塗抹防曬乳液之劑量往往不足,如以短時間曝曬而言,最好在出門後半小時便補擦一次;長時間曝曬則以每2小時補擦一次為宜,如此才能達到較佳的防曬效果。
1.六個月以上的兒童便可開始使用一些物理性的防曬產品。 三歲以下兒童及孕婦應避免在陽光下曝曬。
2.有雲層的天氣或是室內仍須注意防曬,因為紫外線是無所不在的。 3.由於雪地、草地、水面及沙灘容易反射紫外線,所以在上述地點應加強防曬。
4.不論晴天或陰天、室內或室外都應天天使用防曬產品。
5.最好每隔2~3個小時便補擦一次防曬產品。 6.出門前30分鐘就應塗抹防曬用品,因為這樣防曬液才有時間與皮膚角質層做密合作用,而達到防曬效果。
雷射是一種帶有強化能量的光,而特定的光線被特定物質吸收後,就可以轉化為熱能繼而破壞這些特定物質,達到我們想要的治療效果。但是一般民眾往往分不清楚,以為雷射就只有一種,卻不知雷射只是一個統稱。甚至接受了美容雷射治療,卻仍然不知道自己所接受是哪一種雷射治療。一般而言,雷射的種類與功能可分為以下幾大類:
一、色素斑雷射:如紅寶石雷射、亞歷山大雷射、銣雅克雷射。
二、除刺青、除紋眉:如紅寶石雷射、銣雅克雷射。
三、磨皮雷射:如二氧化碳雷射和鉺雅克雷射。
四、除血管性疾病雷射:如脈衝式染料雷射。
五、回春雷射:如淨膚光雷射和飛梭雷射。
六、除毛雷射:如亞歷山大雷射。
如果我們以施打雷射術後是否有傷口的分類方式來看的話,又可將上述的雷射種類分為術後有開放性傷口及沒有傷口的雷射兩種。